2021贵州黔东南州岑巩县事业单位招聘136人方案(医疗岗22人721-23)
2021贵州黔东南州岑巩县事业单位招聘136人方案(医疗岗22人721-23)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专业测评)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具体折算比例见附件)。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所占比例+面试(专业测评)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所占比例。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均不予递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的比例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岑巩县人社部门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以再次面试(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因面试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考生达不到1:3(不含1:3)(含“可进入面试”的考生)的岗位:①既参加笔试又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其考试综合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②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岑巩县人社部门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时间由岑巩县人社部门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参加体检考生须符合疫情防控的要求;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于面试工作结束3个工作日后开始开展。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工作由岑巩县人社部门具体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社部门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1年7月20日服务期未满一届的,以及参加2021年度“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人员;
(十)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聘用到我州事业单位试用期(见习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截止报名时止,已招考录用到我州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选调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二)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州级及以上单位暂不提供组织人社部门意见);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的;
(十四)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有效毕业证书、书的(国外学历也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及相应认证书);
(十七)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报考岗位有多个招聘单位(详见职位表)的考生,经体检合格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按考生报考岗位及综合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由考生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出现名次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位选择(选岗时间由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另行通知)。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岑巩县人社部门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填写《贵州省市州及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一式四份)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汇总表》,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查,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由县(市)人社部门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考取我州几个县(市)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1.请各位考生在进入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岑巩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2021年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5),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如有隐瞒后果自负BOB半岛官网。 3.各位参加考试考生需在微信小程序中下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健康码为绿色后,方能参加考试。另: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到达我省时持有外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不得参加考试;到达我省后14天所旅居地区调整为中高风险等级的,其考生应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4.考生入口处须进行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州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备案、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二、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报岑巩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