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开考四川2023艺术统考时间发布
12月3日开考四川2023艺术统考时间发布日前,四川教育考试院发布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办法,明确10月14日至20日报名,考试时间为美术与设计2022年12月3-4日,书法学(毛笔)2022年12月11日,音乐类2022年12月18日-31日,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类2022年12月10日。原文如下:
为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确保报名、考试、录取各阶段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3年高考报名工作按2022年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审核办理,若教育部2023年度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要求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6号)。
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报名(以下简称文化考试报名),科类须选择艺术类或体育类,两者不可兼报。
报考普通类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报名。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考生网上报名的时间安排在2022年10月14日至20日,网上缴费的时间安排在10月21日至2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2日。考生具体报名办法及要求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6号)文件执行。
各市(州)招考机构须于2022年11月4日前完成艺术体育类考生的现场确认及信息库数据上报工作。
报考我省2023年艺术体育类(含对口招生文化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网站()上进行报名和缴费。各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缴费的时间为:2022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7:00。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文件规定,专业统考报名考试费标准为每生每专业200元。
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
省统考各类专业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分值、要求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时间等详见我省2023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见附件1-5)。
需要参加省外院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校考)的,可于11月17日起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提示打印《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报考省外院校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应持报考证和身份证按所报考院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报名和考试。
省外执行独立设置艺术院校招生政策的学校(专业)可由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计分标准、评分办法、考试地点等由学校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来川设立考点的省外院校应于2023年1月10日前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在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在专业考试期间接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检查。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应通过媒体和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其招生考试信息。
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我省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专业统考)实行“省招考委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管理、办考院校负责”的管理体制,统一设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
根据专业统考的特点,我省分别设立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书法学、体育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书法学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师范大学,音乐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四川音乐学院,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理工大学,体育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体育学院。各类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承办院校负责。
承办专业统考工作的院校应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63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川教考院〔2022〕97号)组织实施专业统考工作。
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考评人员推荐标准,推荐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对应且考评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无考试招生不良记录的在岗人员参加招生统考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在院校推荐的基础上建立各类专业统考考评人员信息库,会同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选聘部分教师参加专业统考考评工作。考评人员要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严格执行考评人员回避制度。凡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指导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须在考前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严格执行违规评委“黑名单”制度,对于瞒报、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的考评人员,将列入违规评委“黑名单”,不得再参与考评工作,并建议所属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体育类专业统考时,为了更好地组织考生应考,各市(州)招考机构须在考点派驻在岗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协点处理本市(州)考生的专业统考工作。
报考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简称体育单招)的考生,必须先参加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文化考试报名,报名成功后,再登录国家体育总局的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完成体育单招的报名和缴费手续。体育单招考试相关具体规定详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有关学校应提前向社会公布本校的体育单招政策。报考体育单招的考生若参加了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考和我省2023年体育类专业统考,则可兼报普通高等学校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体育类专业。
报考美术与设计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书法学专业的考生于2023年1月5日下午,音乐类专业的考生于2023年1月31日下午,体育类专业的考生于2023年5月10日下午,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并打印成绩通知单。
对专业统考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办理成绩复核登记手续,各专业统考考务办公室会同省教育考试院纪检部门对申请成绩复核考生的成绩复查核实后,由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
组织校考的省外艺术院校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校考考生成绩信息库上传到教育部阳光高考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并于2023年5月15日前,将违纪舞弊考生材料寄达省教育考试院。考生参加校考的考试成绩由学校直接通知考生本人。
我省各类专业统考结束后,由省招考委划定各类专业校考资格线,未达到专业校考资格线的考生,报考同类专业校考成绩无效。我省专业统考未涵盖的专业,校考成绩直接有效,但考生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同层次、同类别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院校(专业)除外]。招生学校应按时通过教育部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报招生专业与我省统考专业类别(子科类)的对应关系,及时公示给考生,并指导考生选择报考与本人省统考成绩达到校考资格线的子科类相对应的招生专业。
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摄影等专业使用美术与设计类成绩。其中,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动画专业执行设计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摄影专业执行美术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招生学校如果确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成绩,须执行设计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年普通高校分省来源计划后,省招考委根据高校在川招生计划、考生的专业统考成绩按类别,分本科、专科层次分别划定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报考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本、专科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其各科成绩均计入考生文化成绩总分。
报考对口招生的文化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四川省单独命题的对口招生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对口招生录取时各科成绩均计入考生文化成绩总分。
在我省划定艺术体育类各专业本、专科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省招考委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招生计划和文化考试成绩按类别,分本科、专科层次分别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中专、中等师范学校和技工学校)的毕业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均可报考对口招生的文化艺术类专业。
2023年我省对口招生文化艺术类只招收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计划由教育厅按对口招生类别下达,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招生考试报》上向社会公布。
对违纪舞弊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艺术体育招生工作的重视和领导,严格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6号)和2023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省2023年艺术体育类考生报名工作。各市(州)招考机构应对本地区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工作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
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相关文件规定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7号)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22〕97号)规定,为加强对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质量,我省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将按照统一设置考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的原则组织实施。报考省内外学校相关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
2023年省内外招生学校(专业)及其代号、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等详见四川省《招生考试报》2023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2023年高考报名按2022年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审核办理。若教育部2023年度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要求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6号)。
报考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报名,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考生网上报名的时间安排在2022年10月14日至20日,网上缴费的时间安排在10月21日至2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2日。考生具体报名办法及要求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6号)文件执行。
1.考生于2022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7:00,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按网上提示完成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的缴费操作。网上缴费过程中,须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未缴费的报考无效。
3.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2年11月27日至12月4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1.考试实行分片区考试。成都市、阿坝州的考生必须在成都考点参加专业考试;遂宁市、南充市、广安市的考生必须在南充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自贡市、宜宾市的考生必须在自贡考点参加专业考试;乐山市、雅安市、眉山市、甘孜州的考生必须在乐山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必须在绵阳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达州市的考生必须在达州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泸州市、内江市、资阳市的考生必须在内江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巴中市的考生必须在巴中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攀枝花市、凉山州的考生必须在攀枝花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未在规定考点参加专业考试的责任自负。
1.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点,迟到误考责任自负。素描、色彩两科在距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开始交卷离场,速写科目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2.考生自行准备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考试工具。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事项见考点“考生须知”。
3.考试将全程录音录像,对于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以及各种违规行为的考生,考务办公室将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当次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对实施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BOB半岛官方网、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严重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报请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停考处罚。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行为,考务办公室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2023年1月5日下午,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并打印成绩通知单。
对专业成绩有疑问申请复核的考生一律于2023年1月7日9:00至8日17:00,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办理成绩复核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成绩复核结果由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美术学、绘画、雕塑、中国画、漫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陶瓷艺术设计、包装设计等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必须参加本类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类专业校考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我省统考未涵盖的专业,校考成绩直接有效,但考生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相应专业类别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院校(专业)除外]。
参加校考的考生应当提前联系拟报考的学校,确认拟报考的校考专业与省统考类别(子科类)的对应关系,防止出现因为自己没有参加相应类别的省统考而导致校考成绩无效的情形。
认定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摄影等专业使用美术与设计类成绩。其中,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动画专业执行设计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摄影专业执行美术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招生学校如果确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成绩,须执行设计学类录取控制分数线。
省内学校和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省外学校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在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与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总分排序投档。在我省本科层次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因培养需要可提出高于省控线的专业成绩或文化成绩等要求作为投档条件。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查阅学校《招生章程》,了解学校对专业成绩总分、文化成绩总分、单科成绩、身体条件、性别、文理科类等方面的要求,如因误填、错填而被学校退档,其后果自负。
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相关文件规定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7号)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22〕97号)规定,为加强对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学专业统考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质量,我省普通高校书法学专业统考将按照统一设置考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的原则组织实施。报考省内外学校相关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书法学专业统考。
2023年省内外招生学校(专业)及其代号、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等详见四川省《招生考试报》2023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2023年高考报名按2022年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审核办理。若教育部2023年度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要求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6号)。
报考普通高校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报名,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考生网上报名的时间安排在2022年10月14日至20日,网上缴费的时间安排在10月21日至2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2日。考生具体报名办法及要求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6号)文件执行。
1.考生于2022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7:00,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按网上提示完成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的缴费操作。网上缴费过程中,须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未缴费的报考无效。
3.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2年12月6日至12月11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2.分值:楷书碑帖临写、隶书碑帖临写、书法创作三个科目单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地址:成都市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尚美楼。具体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以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考生须于2022年12月10日16:00至17:00前往考试地点熟悉考场及应急疏散通道。
2.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点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在距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开始交卷离场。
3.毛笔、黑色墨汁、砚台、笔架、镇纸由考生自备并携带入场,毡毯由考点统一准备。严禁携带纸张、书刊、字典、字帖及电子设备(含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物品。每个考试科目考点提供考生每人草稿纸一张。楷书碑帖临写、隶书碑帖临写试卷纸为四尺斗方生宣,书法创作试卷纸为四尺条幅生宣。在贴有条形码标签的正面竖式书写考试内容。允许考生在作答前折叠试卷,但严禁在试卷上画格子。事项见考点“考生须知”。
4.考试将全程录音录像,对于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以及各种违规行为的考生,考务办公室将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当次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对实施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严重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报请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停考处罚。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行为,考务办公室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2023年1月5日下午,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并打印成绩通知单。
对专业成绩有疑问申请复核的考生一律于2023年1月7日9:00至8日17:00,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办理成绩复核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成绩复核结果由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报考普通高校书法学专业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书法学专业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
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书法学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本类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类专业校考资格线,其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参加省外学校单独组织书法学专业考试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书法学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院校(专业)除外]。
省内学校和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学校的书法学专业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在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与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总分排序投档。在我省本科层次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因培养需要可提出高于省控线的专业成绩或文化成绩等要求作为投档条件。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查阅学校《招生章程》,了解学校对专业成绩总分、文化成绩总分、单科成绩、身体条件、性别、文理科类等方面的要求,如因误填、错填而被学校退档,其后果自负。
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相关文件规定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7号)、《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改进意见〉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43号)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22〕97号)规定,为加强对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工作的管理,提高考试水平,保证考试质量,我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考按照统一设置考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的原则,以“考评分离”的形式组织实施。报考省内外学校相关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
2023年省内外招生学校(专业)及其代号、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要求等详见四川省《招生考试报》2023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2023年高考报名按2022年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审核办理。若教育部2023年度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要求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6号)。
报考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报名,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考生网上报名的时间安排在2022年10月14日至20日,网上缴费的时间安排在10月21日至2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2日。考生具体报名办法及要求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6号)文件执行。
1.考生于2022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7:00,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在网上可选报一至四个专业。选报专业确认后,按网上提示完成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的缴费操作。网上缴费过程中,须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未缴费的报考无效。
3.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2年12月13日至18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考生本人“练耳及乐理”等笔试科目准考证;参加“器乐曲创作”、“歌曲创作”、“中外音乐常识”、“和声知识”笔试科目和面试科目的考生于2022年12月25日至专业考试结束打印考生本人准考证;其余考生于2022年12月26日至考试结束,打印考生本人的面试科目准考证。为保护本人的切身利益,考生须妥善保管好各阶段报名的登录密码,不得转交他人代报名、代填志愿。
音乐类省级统考各专业面试科目采用现场录制音视频方式考试,面试科目评委根据现场录制的音视频对考生考试表现独立评分,考试现场不安排评委。
(1)音乐学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150分[准备四首歌曲(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考生从填报的四首歌曲中随机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四首歌曲不能有重复,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考试时长不超过4分钟];③钢琴演奏15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考试时长不超过8分钟)。
注:声乐演唱考生自备伴奏音乐(仅限于钢琴伴奏音乐,以MP3的格式储存于U盘中,且U盘内只能存储考试伴奏音乐文件,不得存储其他内容,不得使用U盘之外的存储设备,文件名为考生准考证号+姓名+曲目名称)。若考生未带伴奏音乐或考试时伴奏音乐无法播放,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唱。
(2)音乐学(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60分;②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120分[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考试时长不超过4分钟;器乐:自选乐曲一首,考试时长不超过4分钟];③中外音乐常识220分[参考书目:俞人豪等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6月第1版)]。
注:声乐演唱考生自备伴奏音乐(以MP3的格式储存于U盘中,且U盘内只能存储考试伴奏音乐文件,不得存储其他内容,不得使用U盘之外的存储设备,文件名为考生准考证号+姓名+曲目名称)。若考生未带伴奏音乐或考试时伴奏音乐无法播放,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唱。
(3)录音艺术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20分;②器乐演奏8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建议使用钢琴演奏,考试时长不超过4分钟);③和声知识10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④歌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
(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80分;②和声知识6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器乐演奏60分(演奏自选器乐作品一首,建议使用钢琴演奏,考试时长不超过4分钟);④歌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歌词写作单旋律歌曲一首);⑤器乐曲创作100分(根据指定的主题创作一首器乐曲小品,乐器种类不限)。
(5)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80分;②和声知识60分(参考书目:斯波索宾《和声学》上册);③钢琴演奏60分[演奏二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乐曲一首;考试时长不超过8分钟];④指挥法200分[乐队指挥:指挥交响乐一个乐章或完整的管弦乐作品一首,曲目自选;合唱指挥:指挥合唱作品两首,曲目自选。考试时长不超过10分钟,考生自备曲目音乐(以MP3的格式储存于U盘中,不得使用手机、MP3播放器等电子设备,U盘内只能存储考试用音乐文件,不得使用U盘之外的存储设备)]。
(6)音乐表演[声乐表演(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歌剧表演]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歌曲(考生从填报的四首歌曲中随机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四首歌曲不能有重复,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考试时长不超过4分钟)]。
注:考生自备伴奏音乐(仅限于钢琴伴奏形式,以MP3的格式储存于U盘中,且U盘内只能存储考试伴奏音乐文件,不得存储其他内容,不得使用U盘之外的存储设备,文件名为考生准考证号+姓名+曲目名称)。若考生未带伴奏音乐或考试时伴奏音乐无法播放,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唱。
(7)音乐表演[民乐(琵琶、扬琴、柳琴、古筝、古琴、阮、笙、唢呐、竹笛、二胡、大提琴、箜篌)]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考试时长不超过12分钟(其中练习曲不超过3分钟)]。
(8)音乐表演(钢琴、钢琴伴奏)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钢琴演奏400分[演奏车尔尼740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一首(三部创意曲或以上程度复调乐曲,平均律只演奏赋格部分),中、外乐曲或大型乐曲中任选一首(大型乐曲包括奏鸣曲、变奏曲、回旋曲、组曲,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时长不超过12分钟]。
(9)音乐表演(手风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手风琴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两首乐曲中可选复调作品一首)。考试时长不超过12分钟(其中练习曲不超过3分钟)]。
(10)音乐表演[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钢琴]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演奏(钢琴、电子钢琴、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单排键电子琴等键盘乐器均可)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两首乐曲中可选复调作品一首;奏鸣曲只演奏快板乐章)。考试时长不超过12分钟(其中练习曲不超过3分钟)]。
(11)音乐表演[西洋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木笛、古典萨克斯管)]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管乐:演奏音阶(连音、断音)、练习曲一首,乐曲两首(限外国作品,木笛须高音和中音曲目各一首)。器乐演奏考试时长不超过12分钟(其中练习曲不超过3分钟)]。
(12)音乐表演[西洋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古典吉他演奏音阶、琶音、双音(低音提琴和竖琴不演奏双音、古典吉他不演奏双音和琶音),练习曲各一首,乐曲两首。器乐演奏考试时长不超过12分钟(其中音阶、琶音、双音、练习曲不超过3分钟)]。
(13)音乐表演[打击乐(含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击乐、爵士鼓中任选两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器乐演奏考试时长不超过8分钟]。
(14)音乐表演[声乐(流行演唱)、流行歌舞]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四首歌曲(考生从填报的四首歌曲中随机抽取其中一首歌曲演唱;四首歌曲不能有重复,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考试时长不超过4分钟)]
1.声乐演唱的伴奏方式(二种方式,考生自选其一):①考生自备伴奏音乐(以MP3的格式储存于U盘中,且U盘内只能存储考试伴奏音乐文件,不得存储其他内容,不得使用U盘之外的存储设备,文件名为考生准考证号+姓名+曲目名称),若考生未带伴奏音乐或考试时伴奏音乐无法播放,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唱;②考生自弹自唱(除钢琴外,自弹自唱的弹唱其他乐器需自备,考生在报名系统填报曲目时须填写弹唱所使用的乐器名称)。
(15)音乐表演[流行器乐(爵士鼓、流行萨克斯管、电吉他、电贝司、民谣吉他、爵士吉他、流行键盘)]专业: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00分;②器乐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一首(流行萨克斯管:菲尔林练习曲或同等以上程度练习曲;流行键盘:车尔尼299练习曲或同等以上程度练习曲,其他乐器演奏的练习曲不作要求),演奏流行风格的乐曲一首。器乐演奏考试时长不超过7分钟(其中练习曲不超过3分钟)]。
注:考生可自备伴奏音乐(以MP3的格式储存于U盘中,且U盘内只能存储考试伴奏音乐文件,不得存储其他内容,不得使用U盘之外的存储设备,文件名为考生准考证号+姓名+曲目名称),若考生未带伴奏音乐或考试时伴奏音乐无法播放,考生须做无伴奏演奏。
1.视唱:调号范围在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采用首调唱名法、固定唱名法均可。
2.练耳:①音组:2至5个音;②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减五度;③:大、小、增、减三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减小七、减减七原位及转位(密集排列);④节拍、节奏:常见节拍与节奏型;⑤旋律:调号范围在两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3.乐理:参考李重光编著的《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音乐类各专业总分满分均为400分。其中“音乐学”、“音乐学(理论)”、“录音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和“音乐表演(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音乐表演中除“乐队指挥与合唱指挥”以外的其他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单科成绩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时间:考生于2022年12月17日16:30—18:00熟悉笔试科目考点位置,2022年12月18日正式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本人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为准)
时间:考生于2022年12月29日16:30—18:00熟悉笔试科目考点位置,2022年12月30日正式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本人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为准)
时间:各专业面试于2022年12月31日开考(具体考试时段安排及考试地点以考生本人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为准)。
1.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复试,一次完成。除钢琴、竖琴、电子管风琴(双排键电子琴)、定音鼓、马林巴、爵士鼓外,其他乐器均由考生自备。
2.考生须从曲目开头处开始演奏(唱),根据各专业面试科目考试时长的要求,所报专业面试科目演奏(唱)总时长未超过规定考试时长上限的,考生须完整演奏(唱)全部曲目;所报专业面试科目演奏(唱)总时长超过规定考试时长上限的,考生须从曲目开头处开始演奏(唱), 超时将停止录制;考生在选择考试曲目时,应充分考虑曲目的合理安排以及对曲目总体音乐形象、自身演奏(唱)水平的全面展示。特别是器乐演奏科目考生,须演奏完该专业应考的各类型曲目,不得缺项。考生须严格按照本招生简介上公布的各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内容的顺序依次演奏,合理分配各曲目演奏时长,且不超出该科目规定的总时长。
4.除音乐表演(西洋管乐)专业器乐演奏对背谱不作硬性要求外,各专业器乐演奏或声乐演唱均要求背谱演。
5.“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考生采用机读卡答题;“中外音乐常识”科目中的客观题部分要求考生在机读卡上答题(考生自备2B铅笔,请在正规文具商店购买)。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迟到误考责任自负。“练耳及乐理”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6.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实行分组定时按顺序进行,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上已排定了考生所参加的各个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点名时间,凡不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点名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如果因突发疾病无法参加面试点名及考试,可持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书及相关治疗缴费凭证提前向考务办提交更改考试时间的申请,由考务办在该科考试全部结束前的时段内酌情另行安排;除此之外的缺考(含三次点名不到),不另行安排考试时间,相关科目成绩计为0分。
7.考试将全程录音录像,对于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以及各种违规行为的考生,考务办公室将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当次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对实施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严重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报请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停考处罚。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行为,考务办公室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2023年1月31日下午,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并打印成绩通知单。
对专业成绩有疑问申请复核的考生一律于2023年2月2日9:00至3日17:00,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报考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音乐类专业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
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录音艺术、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专业,必须参加我省对应类别的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类专业校考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我省专业统考未涵盖的专业,校考成绩直接有效,但考生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相应专业类别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院校(专业)除外]。
参加校考的考生应当提前了解拟报考的学校,确认拟报考的校考专业与省统考类别(子科类)的对应关系,防止出现因为自己没有参加相应类别的省统考而导致校考成绩无效的情形。
省内学校和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省外学校的音乐类专业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在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与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总分排序投档。在我省本科层次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因培养需要可提出高于省控线的专业成绩或文化成绩等要求作为投档条件。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查阅学校《招生章程》,了解学校对专业成绩总分、文化成绩总分、单科成绩、身体条件、性别、文理科类等方面的要求,如因误填、错填而被学校退档,其后果自负。
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相关文件规定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7号)、《关于印发〈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改进意见〉的通知》(川招考委〔2021〕43号)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22〕97号)规定,为加强对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统考(以下简称本类统考)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质量,本类统考将按照统一设置考点、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的原则组织实施。报考省内外学校相关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类统考。
2023年省内外招生学校(专业)及其代号、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等详见四川省《招生考试报》2023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2023年高考报名按2022年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审核办理。若教育部2023年度正式文件下发后对报名条件有调整,则对调整所涉及的相关考生重新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要求详见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6号)。
报考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报名,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三个阶段。考生网上报名的时间安排在2022年10月14日至20日,网上缴费的时间安排在10月21日至2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2日。考生具体报名办法及要求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6号)文件执行。
1.考生于2022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7:00,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在网上可选报一至四个专业。选报专业确认后,按网上提示完成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的缴费操作。网上缴费过程中,须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未缴费的报考无效。
3.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13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为保护本人的切身利益,考生须妥善保管好各阶段报名的登录密码,不得转交他人代报名、代填志愿。
1.戏剧影视表演(含音乐剧)专业:①语言(自备作品脱稿考查:诗歌、寓言、小说片段、散文或台词独白等任选一种体裁一篇,时间限定在2分钟以内);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戏曲身段等不限,自由展示,注:默唱旋律、默念节奏节拍舞蹈或动作);④表演(命题表演,随机抽取试题,根据试题编演即兴小品。注:均为集体小品,表演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2.播音与主持专业:①普通话水平(指定作品朗读);②命题即兴评述(考生抽题后评述,时间在2分钟之内);③朗诵(自备作品脱稿朗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时间在2分钟之内)。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3.服装表演专业:①面试[A.基础条件测试(骨骼、身材、皮肤、发质、五官、脸型、手型、腿型、牙齿、仪态)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测试(身高、体重、三围、肩宽、比例);③艺术素质[A.步态(在规定路线上自然行走) B.音乐节奏感 C.平衡能力(平衡及旋转能力)];④艺术表现力[A.艺术特长展示(声乐、器乐、小品表演等) B.镜头感(镜头前表现力及上镜效果)]。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4.编导类专业(含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教育等):①编写故事(命题笔试);②编导创意(节目与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考生抽题后口试,时间在3分钟以内)。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5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300分。
5.舞蹈类专业(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学、舞蹈教育):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③艺术素质(A.模仿 B.即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1张单曲CD和1个单曲U盘,不得存储与考试曲目无关的内容)]。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成绩总分满分为400分。
编导类专业的考生于2022年12月10日10:00—12:00熟悉笔试科目考场所在教学楼的位置及应急疏散通道,14:30—16:00进行笔试科目考试。笔试科目的考试地点等安排以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
1.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实行分组定时按顺序进行,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上已排定了考生所参加的各个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点名时间,凡不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点名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如果因突发疾病无法参加面试点名及考试,可持甲等(含)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书及相关治疗缴费凭证提前向考务办提交更改考试时间的申请,由考务办在该科考试全部结束前的时段内酌情另行安排;除此之外的缺考(含三次点名不到),不另行安排考试时间,相关科目成绩计为0分。
2.笔试科目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点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结束前30分钟内,方可交卷离场。考场规则等详见考点公布的《考生须知》。
3.考试将全程录音录像,对于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以及各种违规行为的考生,考务办公室将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当次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对实施组织团伙作弊;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严重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报请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停考处罚。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行为,考务办公室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2023年1月5日下午,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并打印成绩通知单。
对专业成绩有疑问申请复核的考生一律于2023年1月7日9:00至8日17:00,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办理成绩复核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成绩复核结果由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报考普通高校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
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2〕5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表演类专业(影视表演方向、音乐剧方向),必须参加我省戏剧影视表演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类专业校考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必须参加我省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类专业校考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等专业,必须参加我省舞蹈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类专业校考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涉及“服装表演”或“时装表演”等类似方向的专业,必须参加我省服装表演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类专业校考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报考招生学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教育等专业,必须参加我省编导类专业统考且成绩达到本类专业校考资格线,同类校考合格成绩方为有效。
我省专业统考未涵盖的专业,校考成绩直接有效,但考生的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相应专业类别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的院校(专业)除外]。
参加校考的考生应当提前联系拟报考的学校,确认拟报考的校考专业与省统考类别(子科类)的对应关系,防止出现因为自己没有参加相应类别的省统考而导致校考成绩无效的情形。
省内学校和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省外学校的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在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与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总分(编导类专业按文化总分)排序投档。在我省本科层次招生的艺术类院校(专业)因培养需要可提出高于省控线的专业成绩或文化成绩等要求作为投档条件。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查阅学校《招生章程》,了解学校对专业成绩总分、文化成绩总分、单科成绩、身体条件、性别、文理科类等方面的要求,如因误填、错填而被学校退档,其后果自负。